诈骗所得资金挥霍了会怎么判刑?
我最近了解到一些诈骗相关的事情,就很好奇如果有人实施了诈骗行为,而且把骗来的钱都挥霍光了,这种情况下法律会怎么判呢?是只看诈骗金额,还是会综合其他因素?想具体了解下在这种状况下的量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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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诈骗所得资金被挥霍了,其判刑是要依据具体情形来判定的。 首先得明白什么是诈骗罪,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关于数额认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不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上述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所以,要是诈骗所得资金挥霍了,法院会先确定诈骗金额属于哪个等级,再结合案件其他严重情节等来最终确定刑罚。举例来说,如果某人诈骗了五千元且挥霍一空,达到“数额较大”标准,若无其他严重情节,就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要是诈骗金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那刑罚就会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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