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故意伤害他人罪如何判刑?
最近遇到个事儿让我挺困惑的,有人是精神病人,却故意伤害了别人。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这种情况到底会怎么判呢?是不管什么情况都要负责,还是会有特殊对待?我就想详细了解下这方面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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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明确故意伤害罪,就是指故意去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这是中国刑法里规定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一种。 对于精神病患者故意伤害他人的判刑,要分几种情况来看。 第一种情况,如果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不过,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简单说,就是这类病人在发病不受控制时伤人,不用承担坐牢等刑事处罚,但家人或监护人要管起来并送医。 第二种情况,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比如他们在病情稳定、头脑清醒时故意伤害他人,就和普通人犯罪一样要接受法律制裁。 第三种情况,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关于故意伤害罪本身的量刑,如果只是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要是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相关概念: 故意伤害罪: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间歇性精神病人:精神状态会有发作期和正常期交替,在正常期精神状态和常人无异。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这类病人还有一定的自我认知和行为控制能力,但存在精神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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