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记带准迁证该如何办理落户?
我去办理落户的时候才发现忘记带准迁证了,现在特别着急。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是必须回去拿准迁证,还是有其他的解决办法呢?想了解下具体该怎么做才能顺利完成落户手续。
展开


在办理落户手续时,准迁证是一个很重要的材料,它是你获得迁入地户籍管理部门许可迁入的证明文件。一般来说,没有准迁证通常无法直接完成落户流程。 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这里提到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就类似于准迁证。而第十三条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所以,准迁证是符合规定的迁移证件。 当你忘记带准迁证时,首先你可以联系家人或者朋友帮忙尽快将准迁证送过来。如果距离较远无法及时拿到,你可以尝试和落户办理地的户籍管理部门沟通,看是否可以提供准迁证的电子照片、扫描件等替代方式,部分地区可能会考虑实际情况而灵活处理。不过,这种替代方式并不是普遍适用的,最终决定权还是在当地户籍管理部门手中。 要是上述方法都行不通,那可能就需要你本人返回去取准迁证。在返回取准迁证的过程中,你要注意合理安排时间,避免超过规定的办理期限。如果因为特殊原因导致可能会超过办理期限,你也可以提前和户籍管理部门说明情况,看是否可以申请延期办理。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