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怎样起诉离婚且牵扯财产问题的案件?

我想和另一半离婚,我们之间有不少共同财产,像房子、车子还有存款这些。我不知道该怎么去起诉离婚,更不清楚涉及财产问题的话要怎么处理,比如财产该怎么分割,起诉流程是怎样的,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所以来问问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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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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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且牵扯财产问题的案件,可按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要明确起诉离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其次,准备起诉材料。一般需要准备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财产证明等。起诉状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包括请求离婚、财产分割等具体要求)、事实与理由。财产证明包括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明细等,这些材料能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 然后,确定管辖法院。通常是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接着,向法院提交起诉材料。法院会对材料进行审查,如果符合立案条件,会予以立案,并通知原告缴纳诉讼费。 之后,进入审理阶段。法院会先进行调解,看是否能达成离婚和财产分割的协议。如果调解不成,就会进行开庭审理。在庭审中,双方需要就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财产的情况等进行举证和辩论。 最后,法院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关于财产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如果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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