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欠款人联系不上该如何起诉?

我把钱借给别人,现在对方联系不上了,电话不接、信息不回。我想通过起诉来要回欠款,但不清楚具体该怎么做,比如要准备什么材料、走什么流程、向哪个法院起诉等,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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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欠款人联系不上,债权人依然是可以起诉的。 首先,要明确起诉需要满足一定条件。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是原告要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也就是说您得是这笔欠款的债权人;二是要有明确的被告,要能确定欠款人的身份信息,比如姓名、身份证号、住址等;三是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比如您要明确要求欠款人偿还多少欠款,以及说明借款的经过等情况;四是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接着,准备起诉需要的材料。要准备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如果书写起诉状有困难,也可以口头起诉,由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同时,要准备相关证据,比如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像借款合同、借条、欠条等)、证明已偿还借款的证据(收条、付款凭证等 ),还有聊天记录、电话录音等能证明借款事实真实的证据 。 然后,确定管辖法院。根据相关法律,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之后,就是向法院递交材料和缴纳诉讼费用。法院会对案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会受理立案。 对于联系不上的欠款人,法院在立案后会通过公告送达传唤其应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届满,欠款人不应诉的,法院对借贷关系明确的案件会作缺席判决。判决生效后,若欠款人仍不偿还,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扣划、拍卖其财产来清偿债务,且诉讼费、执行费均由欠款人承担。 另外,如果债务人失踪两年以上,债权人作为利害关系人可以根据《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宣告失踪后,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父母等代管,失踪人所欠债务由代管人从失踪财产中支付。要是债务人失踪不到两年,还可以利用诉讼时效中止的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等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继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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