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债务人常住地址该如何起诉?


当不知道债务人常住地址时,仍然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起诉: 首先,若没有欠款人现居住地址,可以提供其身份证地址。如果按照这个地址也无法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可要求法院公告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其次,若既没有现居住地址也没有身份证地址,可以委托律师调取对方的居住信息或者到公安局查询。律师凭借其专业权限和渠道,有可能获取到债务人的相关住址信息,以便顺利进行起诉流程。 起诉的具体流程如下: 1. 提交起诉书:当事人起诉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需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等(当事人是单位的,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起诉书正文要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2. 准备相关材料: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要提交证明自己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等;还要提交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提交书证时,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等,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3. 立案: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会在七天内审查,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4. 预交费用: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申请减、缓、免交,若逾期不交或者申请未获批准仍不预交的,法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5. 等待排期开庭: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总之,即使不知道债务人常住地址,也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债务纠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