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借钱不还该如何走法律程序?


如果别人借钱不还,走法律程序一般有以下几种常见方式及具体步骤: 首先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这是最常用的方式。在起诉前,要先确定管辖法院,通常是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院。比如,如果借款时约定在某个地方交付借款,那个地方可能就是合同履行地。 然后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像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能证明借款事实存在的材料。借条是很关键的证据,它能直接证明双方有借款的约定;转账记录可以显示借款的实际交付情况;聊天记录能体现双方关于借款的沟通和承诺。 接着撰写起诉状,起诉状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比如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还要写明诉讼请求,就是你希望法院判决对方怎么做,比如要求对方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同时要陈述事实和理由,也就是把借款的经过详细说明。 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法院会进行立案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 。 立案后,法院会安排开庭审理。在庭审过程中,双方要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阐述自己的观点和证据。法院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 如果判决生效后,对方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内仍不还钱,那么债权人可以在法院判决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向做出判决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 另外一种方式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申请支付令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比如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等。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这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 。 还有,如果之前债权人与债务人曾经达成了仲裁协议的,还可以通过申请仲裁的方法索要欠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