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离职证明如何提取公积金?


一般情况下,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也就是说正常流程是需要离职证明的。 不过如果没有离职证明,也有一些办法。首先可以回原单位人事部门查找留档的离职证明原件,将其复印并加盖原用人单位的公章,之后凭借这个复印件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名下正常使用且本地开户的储蓄卡或存折前往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离职提取业务。 要是无法回到原单位获取离职证明复印件,还可以参照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情况来提取。在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两年后,如在本地无新的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住房公积金,凭身份证及名下正常使用的本地开户的储蓄卡或存折办理离职提取。 另外,住房公积金还有其他提取情形,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相关概念: 约定提取:由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时将提取的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的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中。 部分提取:最高可提取额为账户总金额减10元。 销户提取:办理销户提取时按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要求填写销户提取申请书到公积金提取的管理部门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