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协议书该怎么写呢?


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协议书的撰写需要包含以下几个重要部分: **首部**: 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住址等。这是为了明确协议双方的身份,避免后续出现身份混淆等问题。例如,甲方姓名某某,性别男,民族汉族,身份证号为具体号码,住址为详细居住地址;乙方同理。 **正文内容**: 1. **抚养权归属**:明确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归哪一方。比如,双方一致同意某某(非婚生子女姓名)的抚养权归乙方。这是协议的核心内容之一,确定了孩子主要由谁来抚养和照顾。 2. **抚养费相关**:要约定抚养费、生活费、医疗费和其他费用的支付方式和金额。可以是一次性支付一定金额,截止到子女年满十八周岁;也可以约定分期支付,每月或每年支付固定金额等。例如,甲方于本协议生效之日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总计人民币若干元,支付截止日期为非婚生子女年满十八周岁。 3. **探望权规定**:需规定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探望权。如甲方对子女享有探望权,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可剥夺甲方对孩子的探望权,也不得剥夺孩子对甲方的探望权,同时可以具体约定探望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 4. **其他事项**:还可以约定一些特殊情况的处理方式,比如在乙方承担对孩子的抚养教育期间,对孩子的抚养及教育等方面有不良影响或影响孩子身心健康的,甲方有权对孩子进行抚养和教育,乙方必须返还甲方所支付的对孩子的抚养费、医疗费、教育费等相关费用。 **尾部**: 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需签字并注明协议签订日期。 需要注意的是,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撰写协议时要确保内容符合法律法规,保障双方和孩子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