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人与经纪公司协议书该怎么写?


艺人与经纪公司签订的协议书是一份重要的法律文件,它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下是撰写时需要考虑的一些关键方面,同时结合相关法律依据进行说明。 首先是协议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艺人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以及经纪公司的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方式等。这就好比盖房子要先明确主体,这部分内容是协议的基础,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等条款。 接着是合作内容与期限。要详细写明经纪公司为艺人提供的具体服务,比如演艺活动的策划、推广、安排演出机会等;艺人需要履行的义务,像按照公司安排参加活动、遵守公司的相关规定等。同时要明确合作的起始和结束时间,以及是否有续约条款等。这部分内容是协议的核心,规定了双方合作的具体事项,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然后是报酬与支付方式。要明确艺人的收入来源,比如演出报酬、广告代言收入等,以及双方的分成比例。还要约定支付的时间和方式,是按月支付、按项目支付还是其他方式。这关系到艺人的经济利益,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再就是保密条款。双方可能会知晓对方的一些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信息,所以要约定保密的范围、期限和违约责任等。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一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最后是违约责任。要明确双方在违反协议约定时需要承担的责任,比如违约金的数额、赔偿损失的方式等。这能保障协议的顺利履行,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总之,撰写艺人与经纪公司协议书时要全面、详细地考虑各个方面,确保协议合法、公平、合理,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