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殴打或致伤报警后,施暴者会怎么判?
我在和他人发生冲突时被殴打致伤了,已经报了警。现在很担心不知道施暴者最后会受到怎样的惩处,具体的判定标准是怎样的,会不会因为某些情况减轻或者加重处罚呢?想了解清楚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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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殴打或致伤报警后,施暴者的判决结果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主要涉及以下两种情况: 首先,如果伤害并不严重,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那么警察一般会对打人者进行行政处罚。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而存在结伙殴打、伤害他人,殴打、伤害特定人群(如残疾人、孕妇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等情形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其次,如果伤情严重,经鉴定达到轻伤及以上程度,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需要注意的是,在互殴案件中,即使双方都有受伤,也不能相互抵消罪过从而免除刑事处罚。同时,侵犯他人人身权利导致身体损伤的,施暴者还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支付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治疗及康复所需费用,以及补偿受害者因误工产生的收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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