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出轨离婚会怎么判?


在女方出轨导致的离婚案件中,法院的判决主要涉及以下几个重要方面: 首先是是否准予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若女方出轨行为达到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这种严重程度,属于法定的感情破裂情形,调解无效时法院大概率会判决准予离婚;若未达到这种程度,但综合其他因素能认定夫妻感情已破裂,同样可能判决离婚。 其次是财产分割。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女方出轨行为严重,达到法律认定的过错程度,在财产分割时法院可能会适当照顾无过错的男方,让男方多分一些财产,但这并非绝对,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 再者是子女抚养权问题。《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女方出轨本身不是决定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唯一因素,法院主要考虑的是怎样对孩子成长更有利。比如男方能提供更稳定的生活环境、更好的教育资源等,那么男方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就较大;但如果女方各方面条件也不错,且孩子一直主要由女方照顾等,女方也可能获得抚养权。 最后是损害赔偿。若女方出轨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情形,即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的男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种赔偿可能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相关概念: 重婚: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的行为。 与他人同居: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