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被家暴离婚会怎么判?


如果女方遭遇家暴而起诉离婚,法院在审理时,一般会遵循以下原则来判决: 首先是是否判决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这意味着只要女方能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男方存在家暴行为,且经过法院调解双方感情仍无法挽回,那么法院大概率会判决准予离婚。比如,女方提供了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记录里明确记载了男方家暴的时间、地点、情节等,这就能有力地证明家暴事实,法院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就会判决离婚。 其次是财产分割方面。因为男方有家暴行为,属于过错方。在财产分配上,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所以女方作为无过错方,在财产分割时会得到一定的倾斜,可能会获得较多的财产份额。例如,夫妻共同财产有一套房子和一些存款,在判决时,法院可能会考虑女方因家暴遭受的身心伤害等因素,适当多分给女方一些房产份额或存款。 然后是子女抚养权问题。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进行判决。由于男方存在家暴行为,对子女的成长环境可能存在不利影响,所以女方争取到子女抚养权的可能性较大。比如,如果孩子一直跟随女方生活,且女方有稳定的收入和良好的居住环境,能为孩子提供健康成长的条件,那么法院将抚养权判给女方的几率就比较高。 另外,女方作为家暴的受害者,还可以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要求男方给予离婚损害赔偿,这个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比如女方因家暴受伤花费的医疗费等就属于物质损害赔偿范围;而因家暴造成的精神痛苦等则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相关概念: 家庭暴力: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过错配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