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欠赌债离婚后需要共同承担吗?离婚财产分配问题是如何规定的?
最近在考虑离婚的事情,丈夫之前有赌债。我不太清楚这赌债在离婚后我需不需要一起承担。另外,对于我们夫妻之间的财产分配规则也不太明白,想知道法律上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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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来说丈夫欠的赌债,在离婚后不需要共同承担。因为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没有用在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中,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并不在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内,所以应由举债人个人自己承担,配偶另一方不用承担偿还责任。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接着讲讲离婚财产分配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比如说夫妻双方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子,这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以先商量怎么分,如果商量不好,法院会按照上述原则来判。
另外,对于夫妻共同债务,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但像赌债这种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就按前面说的,由举债人个人承担。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例如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 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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