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停车被刮蹭,责任该如何判定?


在判定违停车被刮蹭的责任时,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判断,以下是几种常见情况: 首先,一般情况下,如果违停行为是导致刮擦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违停车辆通常会被认定为次要责任,而另一方承担主要责任。这是因为虽然车辆违停违反了交通规则,但刮蹭事故的主要起因可能是另一方在行驶过程中没有尽到足够的注意义务。例如,在道路上,一辆车违规停放在非指定停车区域,另一辆车在行驶时因注意力不集中而刮蹭到了违停车,这种情况下,违停车负次要责任,行驶车辆负主要责任。 其次,在特殊情境下,比如违停状态下车身开门致使后续车辆直接与其发生刮擦碰撞事故,那么,该辆违规开启车门的车辆就必须独自承担所有责任。因为开门这个行为直接导致了刮蹭事故的发生,是事故的主要原因。比如,车辆违停在路边,驾驶员或乘客突然打开车门,而后面正常行驶的车辆来不及避让而刮蹭到车门,此时开门的违停车要承担全部责任。 另外,如果是因为故障违停,且在来车方向设置了明显的警示标志的,由撞车方承担全部责任。因为在这种情况下,违停车已经采取了合理的警示措施,尽到了一定的安全义务,而撞车方可能是由于自身疏忽或其他过错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判定责任的主要法律依据是《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具体来说: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