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打伤情鉴定是否有时效?
我前几天被人打了,当时没觉得伤得多严重就没去做伤情鉴定。现在感觉身上的伤越来越疼,想去做伤情鉴定了,又担心时间久了做不了。想问下被打后去做伤情鉴定有没有时间限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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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打后进行伤情鉴定是有时效要求的,不过这个时效在不同阶段有不同的情况。 从一般流程来看,在被打后,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会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这其实就是在要求尽早开展鉴定,以获取最准确的伤情信息。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八条,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第十九条规定,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对于一些需要以容貌损害或者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作为鉴定依据的,鉴定时间也有特殊要求。比如要在损伤90日后进行鉴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出具鉴定意见,但须对有可能出现的后遗症加以说明,必要时应进行复检并予以补充鉴定。 所以,被打后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按照公安机关的安排尽快进行伤情鉴定,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违法者受到应有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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