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国际分类1到45类分别是什么?
商标注册国际分类是按照《商标注册用商品与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的产业分类方法进行划分的,总共45个类别,其中第1至34类为商品类,第35至45类为服务类,每个大类下面还有更详细的小类。
第1类到第45类的具体涵盖内容如下:
第1类:用于工业、科学、摄影、农业、园艺和林业的化学品;未加工人造合成树脂,未加工塑料物质;灭火和防火用合成物;淬火和焊接用制剂;鞣制动物皮毛用物质;工业用粘合剂;油灰及其他膏状填料;堆肥,肥料,化肥;工业和科学用生物制剂。
第2类:颜料,清漆,漆;防锈剂和木材防腐剂;着色剂;媒染剂;未加工的天然树脂;画家、装饰家、印刷商和艺术家用金属箔及金属粉。
第3类:洗衣用漂白剂及其他物料;清洁、擦亮、去渍及研磨用制剂;肥皂;香料,香精油,化妆品,洗发水;牙膏,洗牙用制剂。
……
第44类:医疗服务;兽医服务;人或动物的卫生和美容服务;农业、园艺和林业服务。
第45类:法律服务;为有形财产和个人提供实体保护的安全服务;由他人提供的为满足个人需要的私人和社会服务 。
《商标法》规定,商标权的保护范围将限定在商标所属类别中的商品或服务上。这意味着,如果您注册的商标在某一类别,那么您的商标专用权就只针对该类别里的商品或服务受到法律保护。所以,企业在商标注册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分类,依据最新的尼斯分类版本,以确保自己的商标可以得到充分的管理和保护。
相关概念:
商品商标:是指商品的生产者或经营者,为了使自己生产或经营的商品与他人生产或经营的商品相区分而使用的标志。
服务商标:是指提供服务的经营者,为将自己的服务与他人提供的服务相区别而使用的标记。
集体商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证明商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于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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