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必须双方签字才生效吗?
我和配偶打算协议离婚,签了离婚协议,但还没去办离婚登记。现在有点担心这份协议的效力问题,想知道是不是只要双方签了字,这份离婚协议就生效了,具体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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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不是必须双方签字就生效的,具体解释如下: 首先,从协议成立的角度来看,离婚协议在双方签字后就成立了。所谓协议成立,简单来说就是双方就协议的内容达成了一致的意思表示,在形式上完成了签字这个行为,表明双方对协议里涉及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各项条款初步达成了共识。 然而,成立并不等同于生效。离婚协议属于附生效条件的协议,生效条件就是“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完成离婚登记,即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的认可,发给离婚证后,离婚协议才真正生效。 另外,即使双方签字且办理了离婚登记,若离婚协议中的某些约定违反了法律规定,比如约定限制一方再婚的条款,或者存在损害第三人利益的情况,例如恶意串通处分他人财产等,那么这些约定也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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