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义务只要给赡养费就可以了吗
我现在在考虑赡养父母的事情,就想着是不是每个月给点赡养费,保证他们基本生活就可以了。但又怕理解得太简单,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赡养义务是不是只要给赡养费就足够了,还需不需要做些别的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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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义务并非只要给赡养费就可以了。赡养,简单来说,就是子女对父母应尽的一种责任和义务,它涵盖多个方面,不只是金钱方面。 从法律规定来看,《民法典》第二十六条明确,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这意味着,首先在经济上要给予父母必要支持,也就是给付赡养费,保障他们的衣食住行等基本生活需求。但这只是一部分,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子女要承担起照料责任,如果自己没办法亲自照料,也得按照老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当老人患病时,要及时送医治疗并承担医疗费用。此外,精神上的慰藉也很重要,要关心、陪伴老人,让他们不感到孤独。 所以,赡养义务是多维度的,不能单纯认为给了赡养费就尽到了全部赡养义务,需要从经济、生活照料以及精神关怀等多方面去履行。 相关概念: 赡养义务:子女对父母在经济、生活、精神等方面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赡养费:子女为保障父母基本生活,在经济上给予父母的费用。 精神慰藉:关心、陪伴父母,让父母在精神上得到满足,不感到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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