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理赔是否需要尸检报告?
最近家里人遭遇车祸不幸离世,现在涉及到理赔的事情。我不太清楚在这种情况下是不是必须要有尸检报告才能顺利拿到理赔款,担心缺少材料影响理赔进度,想知道具体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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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般情况下,车祸理赔并不一定需要尸检报告。 首先,从事故处理角度来看,尸体解剖并非必要程序,仅在事故真实性存在争议时方才运用。比如,当对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等存在疑问,需要通过尸检来确定死亡原因,从而明确事故当事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赔偿问题时,才会考虑进行尸检。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其次,从保险理赔角度来看,对于旨在为被保险人提供身故保障的人身险种来说,申请人通常不需要提交被保险人的尸检报告作为申请文件之一即可得到相应的理赔服务。但具体操作还需遵循保险合同当中所制定的详细条款。若保险公司针对被保险人家属提出了必须提供尸检报告的请求,按照程序来说自然也需要按照此规定执行。相关法律依据有《保险法》第十条规定,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最后,就赔偿责任承担而言,应交由保险企业在正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额度范围之内进行赔偿;若仍有不足之数,则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最终赔偿责任。例如驾驶员若在交通事故中导致人员伤亡,且负全责,除了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外,还可能触犯交通肇事罪名,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承担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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