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车撞人致轻伤是否构成刑事责任?
我骑自行车不小心撞到了人,对方受了轻伤。现在心里特别忐忑,不知道这种情况会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想了解下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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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自行车撞人致轻伤不构成刑事责任,通常只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从法律角度来看,承担刑事责任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具体而言,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在自行车撞人致轻伤的情形中,由于未达到上述规定中“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等严重程度,所以通常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也就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需要注意的是,即使不承担刑事责任,仍需对伤者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比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这些赔偿责任是基于对他人人身权益造成损害而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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