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期间买车写女方名字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结婚期间买车写女方名字通常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但也有特殊情况。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如果购买车辆的资金来源于婚后的这些收入,不管登记在夫妻哪一方名下,这辆车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不过,如果是用女方婚前的积蓄购买的车辆,且登记在女方自己的名下,同时双方没有其他特别约定,那么这辆车应认定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女方的个人财产。举例来说,如果女方在结婚前就存了一笔钱,婚后用这笔钱全款买了车并且只登记在自己名下,这种情况下车就是女方个人的。 另外,如果是男方用自己婚前财产购买车辆登记在女方名下,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是否构成赠与存在一定争议,但一般倾向于如果没有明确表示不是赠与等特殊情况,可视为赠与女方,除共同还贷部分需分割外,车辆归女方。 在涉及离婚等财产分割情况时,如果车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能协商一致,就按照协商结果确定车辆归属;要是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参照机动车对当事人的作用、重要性等因素,判定机动车的归属,并给予另一方折价补偿。如果车辆还有未清偿贷款,判决时一般会在扣除未给付贷款的基础上对机动车的价值进行分割,尚未偿还的银行贷款由取得车辆的一方偿还。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按照法律规定属于双方共有的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指从夫妻双方登记结婚开始,到婚姻关系结束(比如离婚、一方死亡等情况)这段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