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侵权责任是过错责任吗?
我遇到个事儿,别人说我侵权了,可我觉得自己没过错。我就想搞清楚,民事侵权责任是不是一定得有过错才算啊?要是没过错,是不是就不用担责了?希望懂法律的朋友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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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侵权责任并不完全等同于过错责任。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过错责任。过错责任是指以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基本条件的认定责任的准则。简单来说,就是一个人只有在他故意或者不小心(过失)做了错事,给别人造成损害的时候,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例如,张三故意把李四的花瓶打碎了,张三存在故意的过错,那么张三就需要对李四承担赔偿花瓶的侵权责任。 然而,除了过错责任,在民事侵权领域还有无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是指行为人只要给他人造成损害,不论其主观上是否有过错,都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规定,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环境污染侵权案件中,只要企业排放污染物的行为导致了他人损害,即使企业主观上没有过错,也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此外,还有公平责任。公平责任是指在当事人对造成的损害都无过错,又不能适用无过错责任要求加害人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不赔偿受害人遭受的损失又显失公平的情况下,由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财产状况及其他实际情况,责令加害人对受害人的财产损失给予适当补偿的一种责任形式。比如,甲和乙在打篮球时,乙正常的投篮动作意外导致甲受伤,双方都没有过错,此时可能会依据公平责任,让乙给予甲一定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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