佣金是否属于劳务报酬?
我在做销售工作,公司给我发了一笔佣金。我不太清楚这笔佣金在法律上算不算是劳务报酬,因为这关系到我的纳税情况和一些权益问题。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佣金是不是劳务报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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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上,要判断佣金是不是劳务报酬,需要先对这两个概念进行清晰的了解。 佣金是指在商业活动中,具有独立地位和经营资格的中间人在商业活动中为他人提供服务所得到的报酬。比如房产中介促成了房屋买卖交易,从而获得的那笔费用就是佣金。而劳务报酬则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劳务所取得的所得。像个人独立提供设计、翻译、演出等服务而获得的收入就属于劳务报酬。 从法律规定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这里面提到的“介绍服务、经纪服务”所获得的收入其实就包含了很多情况下的佣金收入。也就是说,在很多情形下,佣金是可以归类到劳务报酬这个范畴里的。 不过,佣金和劳务报酬也不能完全划等号。如果是企业内部员工因销售业务等获得的佣金,这一般是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因为员工和企业之间存在雇佣关系,这种情况下的佣金就不属于劳务报酬。但如果是独立的个人,没有与支付佣金的单位存在雇佣关系,为其提供中介等服务获得的佣金,那就属于劳务报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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