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一定要清算吗,合法吗?
我有家公司因为经营不善打算解散,但是不太清楚是不是公司解散就一定要进行清算,也不知道不清算合不合法。我担心处理不当会给自己带来法律风险,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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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并不一定都要进行清算,这得根据不同的情况来判断。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公司清算。公司清算是指公司解散后,依照法定程序清理公司债权债务,处理公司剩余财产,最终使公司法人资格消灭的法律行为。这就好比一个人要结束一段事务,得把手里的事情都理清楚,把欠别人的和别人欠自己的都弄明白。 通常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除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公司外,公司因其他原因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比如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情况,就需要进行清算。 然而,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就不需要进行清算。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法定程序组合成一个新公司,公司分立则是一个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分成两个或多个公司。在这种情况下,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合并或分立后的公司承继,所以不需要专门进行清算程序。 所以,如果公司解散属于需要清算的情形却不清算,这是不合法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清算义务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主张其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因此,在公司解散时,一定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需要清算,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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