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著作权是否要坐牢?


侵犯著作权是否要坐牢,需要依据具体的情形来判定。下面为你详细分析: 首先,咱们要弄清楚什么是侵犯著作权。著作权是创作者对其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所享有的权利,比如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等。当有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等行为,就可能构成侵犯著作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的;(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四)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五)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也就是说,如果侵权人以营利为目的,达到了法律规定的数额或情节标准,就会面临坐牢的刑事处罚。 不过,如果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情节比较轻微,违法所得数额较少,没有达到刑事立案标准,那么一般不会坐牢,但仍要承担民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五条,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侵权人通常需要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