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过程中不小心损毁他人财物属于违法行为吗?
前几天和朋友聚会喝多了,意识不太清醒,在回家路上不小心把街边店铺的一个招牌弄坏了。我现在很担心,想知道这种在醉酒时不小心损毁别人财物的情况,到底算不算违法啊?需不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展开


醉酒过程中不小心损毁他人财物属于违法行为。 在法律里,有一种罪名叫故意毁坏财物罪,简单来说,就是故意去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达到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那就构成犯罪了。这里要注意,“故意”并不一定是蓄意为之,在醉酒状态下,虽然可能不是有预谋地去损毁财物,但只要你的行为造成了他人财物的损坏,就可能符合这个罪的构成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关于数额认定,一般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就会予以立案追诉 。不过,即使没有达到数额标准,但存在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等其他严重情节的,同样会被追究责任。 除了刑事责任,如果构成侵权,还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也就是说,要按财物当时的价值赔偿给财物所有人。 另外,还可能面临行政责任,比如会被依法给予行政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相关概念: 故意毁坏财物罪:指故意实施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从而构成的犯罪。 立案追诉: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或者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以及自诉人起诉的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