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申请破产后就不用偿还债务了吗?

我公司最近经营不善,欠下了不少债务,现在想申请破产,但是又担心申请破产后还得继续偿还债务。所以想了解下申请破产后,是不是就真的不用偿还债务了呢?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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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申请破产后并非就不用偿还债务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以下为你详细解答: 首先,要明确破产的相关概念。破产是指债务人因不能偿债或者资不抵债时,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诉请法院宣告破产并依破产程序偿还债务的一种法律制度。也就是说,破产本身就是一种在特定法律程序下处理债务的方式,而不是免除债务的手段。 对于不同主体申请破产后债务的偿还情况有所不同: - **企业破产**:企业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当企业申请破产后,需要进行破产清算。法院会介入并对企业的资产和债务进行梳理。在清算过程中,会按照一定的顺序清偿债务。例如,会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是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接着是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所欠税款,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如果企业的资产足以覆盖其债务,那么在清算过程中,会优先用于偿还债权人的债务。如果企业的资产无法完全清偿所有债务,那么会根据不同债权人的债权性质和优先级进行合理的分配,可能会有部分债务无法得到全额清偿,但也不是完全免除。法律依据如《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 **个人破产(在我国个人破产制度逐步探索和完善阶段)** :一般来说,如果个人破产,其债务还是需要偿还的,可以延长还债期限,但不能说不还。如果是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偿还,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这就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即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 总之,申请破产后,债务仍然需要偿还,只是在法律的框架下,会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合理的处理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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