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是主刑还是附加刑?
我想搞清楚拘留的性质,不知道它在法律里到底算主刑还是附加刑。我不太懂法律专业知识,就想知道拘留和主刑、附加刑是怎么区分的,希望能有个明白的说法。
展开


要判断拘留是主刑还是附加刑,首先需要了解主刑和附加刑的概念。主刑,是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它的特点是只能独立适用,不能相互附加适用。也就是说,对一个犯罪人一次只能适用一个主刑,不能同时适用两个或两个以上主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主刑的种类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则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它既可以附加于主刑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四条规定,附加刑的种类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第三十五条还规定了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而拘留,一般分为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行政拘留是一种治安管理处罚,是由行政机关(通常是公安机关)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采取的限制其人身自由的短期处罚措施。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司法拘留是人民法院对妨害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情节严重的人,在一定期间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这三种拘留都不属于刑罚的范畴,既不是主刑也不是附加刑。因为刑罚是由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适用的处罚方法,而拘留并不一定是由法院作出的决定,且其性质更偏向于一种行政或司法上的强制措施。所以,拘留既不是主刑也不是附加刑。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