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否赔偿残疾赔偿金?
在一些刑事案件中,被害人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导致残疾,想要获得相应赔偿,但不清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能否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比如故意伤害案中,被害人身体残疾,生活受到极大影响,想知道能否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获得残疾赔偿金,具体的法律依据和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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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可以赔偿残疾赔偿金的。 首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主要是为了赔偿受害人因犯罪行为而遭受的物质损失。当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残疾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告人应当对被害人的损失进行赔偿。比如在故意伤害案件中,若被害人因伤害行为导致残疾,那么被告人需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其次,相关法律依据明确了这一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等费用。同时,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年11月1日印发的《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的意见》第三条也明确规定,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最后,在实际计算残疾赔偿金时,通常会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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