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签字离婚协议就算离婚了吗


夫妻双方签字离婚协议并不算是离婚了。 首先来说,离婚协议是涉及人身和财产关系的特殊协议,它不仅要有一般协议的有效要件,还得具备法定登记机关的相关手续这一特定形式要件,才会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简单讲,签协议只是双方达成了离婚的想法,但这并不代表婚姻关系就解除了。 我国法律规定,离婚的方式主要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这两种。要是选择协议离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并且,《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也指出,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就是要带着协议、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经过一系列流程,最后拿到离婚证,婚姻关系才真正解除。 整个协议离婚流程如下:先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后,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接着婚姻登记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然后进入三十日的冷静期,这期间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再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符合条件的才予以登记发证。 所以,只签离婚协议是不算离婚的,婚姻关系的解除要以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完离婚登记、领取到离婚证为准。 相关概念: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就自愿离婚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书面协议 。 离婚登记:是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对自愿离婚的夫妻,在经过审查并符合离婚条件后,解除其婚姻关系的一种行政行为 。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撤回离婚申请的这段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