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否必须两个人一起去办理?
我和配偶现在打算离婚,但因为一些特殊情况,可能没办法两人同时去办理。我想知道是不是在任何情况下离婚都得两人一起去办,有没有特殊情形可以一方单独办理,具体的规定又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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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通常需要两个人一起去办理,但也存在特殊情况。 首先,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这是因为婚姻登记机关需要确认双方是真实自愿地想要离婚,同时要对双方的身份信息进行仔细核实,还要对离婚协议的内容进行审查等,所以需要双方共同到场。 其次,在诉讼离婚中,虽然一方可以单独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在开庭审理等重要环节,双方一般也需要到场。因为这涉及到双方陈述婚姻相关的事实、提供证据、进行辩论等一系列与婚姻关系是否解除以及财产如何分割、子女由谁抚养等重要事项紧密相关的程序。 不过,在特殊情况下,比如一方身患重病确实无法到场等,经法院允许,该方可以不到场。但这种情况比较少见,并且需要符合法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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