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别人主动给我三百元,这算是我诈骗吗?

最近遇到一件事儿,有人主动给了我三百元,心里就犯嘀咕了,不知道这种情况会不会被认定为诈骗。想了解下具体在法律上是怎么判断这种行为的,到底啥样才算构成诈骗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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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一般情况下,别人主动给你三百元不算诈骗。诈骗是一种特定的法律行为,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在实际判断中,关键在于是否存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故意行为。如果只是正常的经济往来,比如朋友之间的馈赠、他人基于真实意愿的资助等,没有欺骗的成分,就不构成诈骗。就你提到的三百元,如果没有采用欺骗手段,单纯是对方自愿给予,通常不涉及诈骗。 从法律条文来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涉及金额达到人民币3,000元及以上,才属于刑事诈骗罪的认定范围。如果存在诈骗公共和个人财产价值在人民币三千元到一万元之间的情形,属于触犯刑法并构成诈骗罪中的“数额较大”,应当启动刑事立案程序。所以仅三百元且无欺骗行为,不会构成刑事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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