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个体工商户代开是否算免征纳税对象?

我是个体工商户,有时候会去代开发票。我不太清楚代开的情况下,自己还算不算免征纳税对象。我想了解在税法规定里,个体工商户代开发票时,能不能享受免征纳税的政策,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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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体纳税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个体工商户和免征纳税对象的概念。个体工商户是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自然人或家庭。而免征纳税对象就是按照法律规定,不用缴纳某些税款的主体。 对于个体工商户代开是否算免征纳税对象,这需要依据具体的税收政策来判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相关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这里的小规模纳税人包含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 当个体工商户代开发票时,如果其代开的发票加上自开的发票,总的销售额在上述标准之内,那么其代开部分也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但如果代开发票后使得销售额超过了规定标准,就需要就全部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而且,如果个体工商户代开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因为受票方可以抵扣进项税额,所以代开专票部分是不能享受免征政策的,需要缴纳相应的增值税。此外,除了增值税,个体工商户还可能涉及其他税种,如个人所得税等,不同税种的免征政策也是不同的,要根据具体的税收法规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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