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是否属于税金及附加?

我在处理公司税务时,对会计科目有点搞不清楚。在核算税金时,不太确定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是不是属于税金及附加这一科目。想知道从法律和会计规定上来说,它们之间是怎样的关系,有没有明确的界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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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相关概念。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简单来说,就是企业在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等时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当企业购买东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就是进项税额,企业可以用这个税额去抵扣销售货物等产生的销项税额。 而税金及附加是指企业经营活动应负担的相关税费,包括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它是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需要缴纳的一些税费的集合。 从法律规定来看,依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增值税是一种价外税,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只是增值税计算过程中的两个重要部分,并不在税金及附加的核算范围内。税金及附加核算的是除增值税以外的,企业经营活动直接相关的税费。 也就是说,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并不属于税金及附加。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和税务申报时,要严格区分这两个不同的概念和科目,分别进行正确的处理,以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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