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打听小三的消息属于诽谤罪吗?

我最近遇到一件烦心事,有人在打听所谓‘小三’的消息,还到处传播一些说法。我不太清楚这种行为在法律上算不算诽谤罪。我想具体了解下,怎样判断这种打听消息的行为是否构成诽谤罪,有没有明确的法律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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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打听小三的消息一般情况下不属于诽谤罪,需要根据具体情形来判断。 首先,要明确诽谤罪的法律概念。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这里的“捏造”是指无中生有、凭空编造虚假事实;“散布”就是通过各种途径让虚假事实被众人所知。比如说,有人毫无根据地编造某个人是“小三”,并且广泛传播这个虚假信息,这才可能涉及诽谤罪。 其次,从法律条文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犯诽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但并不是只要有编造和传播虚假事实的行为就构成诽谤罪,还需要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比如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他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在社会上引起广泛恶劣影响等情况。 最后,关于打听小三消息的行为,如果只是单纯地打听,没有编造和散布虚假事实,或者虽然传播了一些消息但有事实依据,那就不构成诽谤罪。例如,打听者是在调查真实情况,且所传播的都是基于事实的信息,就不属于诽谤行为。只有当打听者故意编造虚假的关于“小三”的信息,并进行广泛传播,且造成了严重后果,才可能构成诽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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