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女儿不赡养父母是否犯法?
家里有个女儿,现在父母年纪大了,生活也有些困难,需要女儿的照顾和经济支持。但女儿却不愿意承担赡养责任,这让父母很伤心也很无奈。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女儿这种不赡养父母的行为到底犯不犯法,具体会有哪些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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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成年且有赡养能力的女儿,不赡养父母是违法行为。 首先,需要明确“赡养”的概念。赡养指的是子女或晚辈对父母或长辈在物质上和生活上给予帮助。比如,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费用,确保他们有足够的食物、住所、医疗等基本生活条件;在生活上照顾父母,关心他们的日常生活需求,在他们生病或行动不便时给予照料等。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也就是说,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的义务。当父母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时,成年子女如果不履行赡养义务,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此外,《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一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如果女儿不赡养父母,要承担支付赡养费的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比如对年老体弱、生活不能自理的父母,有赡养能力却拒绝赡养,导致父母生活陷入绝境等情况,可能构成遗弃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会被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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