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偷拍照片是否犯法?


在探讨被人偷拍照片是否犯法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多个角度来分析。首先,要明确这种行为可能涉及侵犯他人的多项权利,主要包括肖像权和隐私权。 肖像权是公民可以同意或不同意他人利用自己肖像的权利。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如果偷拍者将偷拍的照片用于营利目的,比如制作广告、宣传海报等,毫无疑问侵犯了被偷拍者的肖像权。 隐私权则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当偷拍行为发生在一些私密场合,比如更衣室、卫生间等,偷拍者的行为就侵犯了被偷拍者的隐私权。 此外,如果偷拍者将照片进行传播、散布,造成被偷拍者名誉受损,还可能侵犯其名誉权。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当遇到被人偷拍照片的情况,被偷拍者可以要求偷拍者删除照片,停止侵害行为。如果偷拍者拒绝,被偷拍者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偷拍者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同时,被偷拍者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偷拍者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