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离婚和小三生了孩子算不算犯法?
我身边有这样的情况,一对夫妻还没离婚,其中一方就和小三生了孩子。大家对此议论纷纷,有的说这肯定犯法,有的说不算。我想知道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到底是怎么认定的,是不是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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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离婚和小三生了孩子是否犯法,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 首先,从重婚罪的角度来看。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如果夫妻中的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小三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生活,例如对外宣称是夫妻,周围的邻里、朋友等也都认为他们是夫妻关系,即使生了孩子,这种情况也构成重婚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犯重婚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比如,甲在未离婚的情况下,与小三长期共同生活,且向周围人表明他们是夫妻关系,还生育了子女,那么甲的行为就构成重婚罪。 其次,如果没有达到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生活的程度,只是偶尔与小三发生关系并生育了孩子,一般不构成重婚罪,这种情况下所生育的子女通常被视为非法同居所育子女。在这种情况下,虽然不构成刑事犯罪,但在民事方面,无过错方可以在离婚时要求过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例如,乙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小三生育了孩子,但他们并没有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乙的配偶在离婚时可以要求乙给予损害赔偿。 总之,判断没离婚和小三生了孩子是否犯法,关键在于是否构成重婚罪,要根据具体的行为表现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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