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不经过本人同意拍照片是否违法?

我在一些场合下,发现有人没经过我同意就对着我拍照。我不太清楚这到底算不算违法,想了解一下在各种情况下,没经过本人同意拍照的行为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以及会有什么后果,这种行为具体侵犯了什么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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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不经过本人同意拍照片不一定违法,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得了解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肖像权。肖像权就是自然人享有的,能依法决定自己的肖像怎么被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给别人使用的权利。简单说,就是自己对自己的照片等肖像形式有控制权。《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对此有明确规定。 如果是无意间的拍摄行为,比如在人多的地方拍照,不小心拍到了别人,或者在自拍时无意中把别人摄入画面,这种通常不算违法。这是日常生活中比较常见的情况,一般不会被认定为侵权行为。 要是刻意拍摄他人,但是拍完之后,没有擅自去使用这些照片,像没有发朋友圈、微博,也没有拿去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等,也没有用这些照片来盈利,那么这种情况也不构成侵犯肖像权。 不过,如果未经允许,通过暴力手段或者其他非法方式强行拍摄他人照片,还把照片用来公开羞辱别人,那就可能触犯侮辱罪。《刑法》中对侮辱罪有相应规定,这种行为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另外,在未经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发布或者使用他人照片,那就可能要承担民事责任。比如对方可以要求停止侵权行为、赔礼道歉以及恢复名誉等。《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还有一些特殊情况,即使没经过同意拍摄使用他人照片也不违法。比如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国家机关为依法履行职责,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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