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扣十一分留一分是否可行?
我的驾驶证之前有了一些扣分情况,现在还剩12分。我在想,能不能故意只扣11分,留1分不扣呢?这样做在法律上允许吗?会不会有什么问题?我不太清楚相关规定,所以想问问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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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当中,驾驶证扣十一分留一分这种做法本身并不违反法律明确禁止性规定,但是在实际情况中是否能这样做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驾驶证记分制度。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你的驾驶证最多有12分可以用来‘抵扣’你交通违法的分数。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所以从制度设计上来说,留一分不扣本身没有法律障碍。然而在实际的交通违法处理场景中,交通违法的记分是根据具体的违法行为来确定的,不是由驾驶人随意选择扣多少分。例如,你超速50%以上,按照规定是要扣12分,这种情况下就不可能只扣11分留1分。又比如,你违反禁令标志指示,一次记1分,那也不能说我不想扣这1分就不扣。所以,驾驶证扣十一分留一分从法律原则上没有被禁止,但在实际的交通违法记分执行中很难实现,主要还是由具体的交通违法行为来决定扣多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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