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撞死人且双方都有责任,这种情况下需要坐牢吗?
最近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开车撞死人了,而且双方都有责任。现在特别困惑,不清楚这种情况下涉事司机是否会被判刑坐牢,想了解具体的判定标准和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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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撞死人且双方都有责任的情况下,是否需要坐牢关键在于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如果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或者不负责任,一般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也就不需要坐牢。此外,即使构成交通肇事罪,如果积极赔偿受害者家属的经济损失,取得其谅解,通常可以争取缓刑处理。例如,肇事者在事故后积极救助伤者、主动赔偿并获得谅解,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法院可能会判处缓刑,不用实际坐牢。 如果存在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比如,肇事者在撞人后为逃避责任而逃逸,导致伤者因得不到及时救助而死亡,就会面临更严重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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