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交通事故陪护人员是否有误工费?

家里有人遭遇交通事故受伤住院,需要亲人专门请假陪护,期间产生了收入损失,不知道这种情况下陪护人员能不能主张误工费,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和赔偿标准具体是怎样的。
展开 view-more
  • #交通事故
  • #陪护人员
  • #误工费
  • #护理费
  • #人身损害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交通事故陪护人员一般是没有误工费的,但可以要求支付护理费。以下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简单来说,误工费是针对受害人因受伤而不能工作所产生的收入损失进行的赔偿,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才是主张误工费的主体。 其次,对于陪护人员的相关赔偿,在法律上体现为护理费。护理费是给予陪护人员因照顾受害人所付出劳动的一种经济补偿。其计算方式根据护理人员的情况有所不同: -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例如,护理人员因护理受害人而请假,导致其工资收入减少,那么护理费可以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收入来计算。 - 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例如,护理人员是退休人员没有工作收入,或者是专门雇佣了护工进行护理,此时护理费就按照当地护工的劳务报酬标准来确定。 法律依据方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另外,《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