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是新中国第一部法律吗?
我一直很好奇新中国成立后颁布的第一部法律是什么,最近听人说婚姻法是第一部法律,想确认下这说法对不对,有什么依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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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严格意义上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是新中国颁布的第一部基本法律。1950年4月13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并于同年5月1日起施行。 “基本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的、规定和调整国家和社会生活中某一方面带有基本性和全面性的关系的法律。新中国成立初期,百废待兴,需要从法律层面来解决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婚姻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组成单位,婚姻制度的变革对于推动社会进步、保障公民权益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所以,《婚姻法》的颁布,废除了包办强迫、男尊女卑、漠视子女利益的封建婚姻制度,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利益的新婚姻制度,对解放妇女、提高妇女地位、建立新型的婚姻家庭关系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而从广义法律概念来说,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具有临时宪法的作用,它在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不过它并非严格意义上按照立法程序制定的法律,《婚姻法》是新中国第一部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以法典形式颁布的基本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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