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有效吗
我和另一半打算协议离婚,为了让离婚协议更具保障,我们想去做个公证。但心 里还是有点不踏实,就想问问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是不是就肯定有效了?要是之后有纠纷,这份公证的离婚协议能起到多大作用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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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是有效的。首先来解释一下什么是离婚协议,简单说就是夫妻双方就离婚相关事宜,像子女抚养、财产分配、债务承担等达成的书面约定。
公证,就是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从法律依据来讲,《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只要离婚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且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那么这样的离婚协议本身就是有效的。而公证只是对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进一步确认,并不会改变协议本身的效力性质。
并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这也说明合法有效的离婚协议对双方有法律拘束力,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同样适用此规定。
不过要注意,即使离婚协议经过公证,也需要去婚姻登记机关完成离婚登记手续 ,离婚协议才会生效并实际产生法律上解除婚姻关系、约束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方面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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