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一方的债务与另一方有关吗?
我和配偶已经离婚了,最近听说对方好像有一些债务问题,心里很担心会不会牵扯到自己。想具体了解下,在离婚后,一方的债务在什么情况下会和另一方有关系,什么情况下又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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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离婚后一方的债务与另一方无关。离婚后,任何一方产生的新债务,原则上都由负债方自行承担。只有当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时,双方才需共同承担偿还责任。 夫妻共同债务通常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产生的债务。比如,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的相关规定。 如果是离婚后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通常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无需承担责任。例如,一方在离婚后因个人投资失败产生的巨额债务,且该投资并非用于家庭共同生活,这种情况下另一方就不需要偿还。 另外,对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单独行为产生的债务,比如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另一方也无须承担偿还义务,该笔债务应由借款人的个人财产来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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