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个人兼职取得的所得是否属于劳务报酬?

我平时利用业余时间做了些兼职工作,获得了一笔收入。我不太清楚这笔兼职所得在法律上算不算是劳务报酬,因为这涉及到后续纳税等一系列问题。所以想了解下,个人兼职取得的所得到底属不属于劳务报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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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个人兼职取得的所得通常属于劳务报酬所得。下面来详细解释相关法律概念和依据。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这里的劳务涵盖了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等多种形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对于兼职人员来说,他们与兼职单位一般不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兼职工作具有临时性、灵活性等特点,其取得的收入就符合劳务报酬所得的特征。 而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它与劳务报酬所得的关键区别在于是否存在雇佣关系。如果个人与单位有正式的雇佣合同,存在稳定的雇佣关系,那取得的收入通常属于工资、薪金所得;若只是单纯提供劳务,无雇佣关系,兼职所得就属于劳务报酬所得。 在实际操作中,税务机关也会根据具体情况,结合上述规定来判断个人兼职收入的性质。因此,大部分情况下个人兼职取得的所得属于劳务报酬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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