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租房子没登记派出所查到要罚款是否合理?

我租了个房子,没去做登记,结果被派出所查到了,说要罚款。我不太明白,租房子没登记就要罚款,这合理吗?我想知道派出所这么做有没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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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房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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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这个概念。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是指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签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这是为了规范房屋租赁市场,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有助于政府对人口流动和房屋使用情况进行管理。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而各地对于未按规定进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行为,也制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一般来说,派出所作为社会治安管理部门,在日常工作中会对辖区内的人口居住情况进行检查。如果发现有房屋租赁未登记的情况,他们可能会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比如《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九条规定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个人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单位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所以,从法律规定的角度来看,如果当地有明确的法规要求房屋租赁必须登记,并且对未登记行为设定了罚款的处罚措施,那么派出所查到后按照规定进行罚款是合理合法的。不过,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派出所应当遵循法定程序,告知当事人处罚的依据和理由,并给予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果当事人对罚款决定不服,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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