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个人工资算不算共同财产?
我和配偶结婚后,对于工资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存在疑惑。日常生活中涉及到一些经济规划和财产安排,比如购买房产、大额投资等,就很想搞清楚婚后各自的工资到底算不算共同财产,能不能各自支配,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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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个人工资一般情况下算夫妻共同财产,但也存在特殊情形。 首先,从法律概念来讲,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指的是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在这段时间内,夫妻双方的财产在一定程度上相互交融,共同为家庭生活做贡献。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这意味着,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婚后一方的工资收入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都有平等的处理权,比如用于家庭生活开销、储蓄、投资等。 然而,特殊情况是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前或婚后通过书面协议约定婚后个人工资归各自所有,那么该工资就属于个人财产,不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这种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且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否则约定无效。例如,夫妻双方签订了一份书面协议,明确约定婚后各自的工资归自己支配和使用,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工资就属于个人财产。 另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也就是说,如果工资是通过特殊途径获得且符合上述规定的,也可能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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