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治安殴打他人案件是不是只有调解不成功才可以处理?

我家附近发生了一起因邻里纠纷引发的殴打他人案件,看着闹心。我就想知道这种案子是不是非得调解不成功了,相关部门才会去处理呀?具体会怎么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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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治安殴打他人案件并非只有调解不成功才可以处理,具体情况需要分不同情形来看。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这里的“情节较轻”一般是指打架行为没有造成严重的伤害后果,比如只是造成轻微的擦伤、淤青等,且是由民间纷争引发的,像邻里之间因为生活琐事发生的冲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规定,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也就是说,如果双方能够通过调解达成一致,解决纠纷,就不会对违规行为人进行治安处罚。 而如果经过调解仍然无法达成共识,或者达成协议后一方不履行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例如,双方在调解时无法就赔偿金额等问题达成一致,或者一方在达成协议后又反悔不按照协议执行,那么公安机关就会按照相关规定对打人者进行处罚,同时被打者如果因为此次殴打行为遭受了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还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打人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另外,如果殴打他人的行为情节严重,造成了轻伤以上后果,那就涉嫌故意伤害罪,要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追究刑事责任,这种情况下就不是简单的治安案件处理范畴了,即使没有经过调解或者调解不成,也会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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